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事项编码 0900-c-9904201-140200000000 事项类型
权力部门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对象 自然人和法人 行使层级 市级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公共服务提供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咨询电话 7930194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 7930288
查看全部
申请条件

1、1、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3、申请调解的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4、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5、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6、当事人申请调解必须提供证据;7、个、符合仲裁时效规定。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份数 出具单位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1 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版或电子版
仲裁院立案庭领取或申请人自备 必要 
— · —
请点击名称下载
平台流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仲裁申请 刘艳飞 1
办理流程
仲裁申请与受理
环节内容办理人时限(工作日)办理说明
申请提交与受理确定
办理流程图
特别程序
设立依据
1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条款名称第二条
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律法规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条款名称第二条
条款内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3
法律法规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条款名称第七条
条款内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第七条: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4
法律法规名称山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暂行办法(试行)
条款名称第三条
条款内容管辖范围:市级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人事争议:(一)中央、省属、市属驻市府所在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外商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三)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或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四)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所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五)驻市部队师级以下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
查看全部
窗口信息
咨询电话
7930194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窗口
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天祥街199号市人社局二层立案庭
交通指引
公交:
去评价